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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叶,2018年,我以本人名下房屋構筑面积167平方米設定抵押,貸款60万元做交易,後因資金不够,想继续借债。咨询得知:想經過進程以房設抵融貨運, 資,我必须經過進程第三方垫資過桥,清偿前期的60万元债務,然後撤除房屋抵押,另寻一家借债额度更大的公司,再次抵押房屋借债。經朋友介绍認识了那個把我從此拉入深渊再也爬不出来的人黄,刚接触他時我竟然還天真的感受他是個大大好人甚至好朋友,對他所说之话深信不疑,直到後来他们的计划一步步挨近方针,我才幡然憬悟可是也已走到了退無可退的地步。當時黄承诺可以帮我融到更多資金噩梦也就由此開始了:
首先,黄给我介绍了所谓的“垫資過桥公司”,负责人刘,刘承诺可以“過桥資金”68万元,按68万元的千分之三每天计算利息(即月息9%、年息108%),先行扣除7天利息14280元,我稍有犹豫就想着再咨询一下其他公司黄就開六合彩研究院,始威胁我:“长沙市没人做得了你的借债,必须在我们這里做”。“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在我们這你必须在我们公司做”“叶你不在我公司做没有其他公司會给你放款,這都是我一句话的事,我還要去告诉你妈妈你把房子拿出来抵押了”诸如此類的话,迫于無奈,我用如此高成本的過桥資金偿還了60万元本金和3万元利息的前期债務。事後,黄强行向我收取了4000元的“介绍费可折疊泡腳桶,”,還逼迫我签定了一张空白的借条。
宜蘭叫小姐,
然後,前面所说“垫資過桥”公司负责人刘找到典當行作為借债主體在典當行借债之前,黄向我索要500元/次的“上門费”。
典當行于2018年5月14日向我放款75万元,但依照典當行的哀求,我又向典當行指定的第三方帐户支出了一笔三万多元的“平台费”(均有銀行流水佐证)。
我向典當行借债75万元,分袂承担:3万多元的“平台费”、4000元的“介绍费”、14280元的“過桥利息”,按照黄刘二人的“套路”,本人仍然负债:黄“上門费”、10多万元的“過桥利息”和1.5万元/月的“典當行借债利息”。
本為融資,但經過以黄、刘為首的“套路貸團伙”一番折腾,手头根柢没有剩余的錢来补贴交易了,相反每個月還要承担一万五千多元的利息,這完全违背了我们貸款的初衷。本想二次貸款增加所開公司的投資,到最後所倾注之心血也在以黄刘等人的套路中壯陽藥品,不负重担导致倒闭,本想趁着自己20岁的年纪和朋友一起拼搏一把最後却没想到因為自己的無知不但导致自己负债累累還要干連一個人把我拉扯大的妈妈無家可归。真的很心痛後悔莫及本想死了一了百了但一想到我的妈妈要怎麼辦,我死了她一個人此後要怎麼活!所以我决定冒险试试看看中國如今的法律到底能不能保护我们這些老百姓,所以我才寫了這封举報信。
現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
1、黄,刘以索要欠款為由,频繁骚扰我的正常生活,刘备甚至多次带人到我家搞破坏:捅猫眼、威胁、勒索、等犯警手段無所不用;典當行甚至在法院對我的房降肝火茶,子举辦拍賣過程中在法院門口拦住我们将我们带往典當行要我签定一份賣完房子減肥茶,還他们98万元款項今後還有再還他们十万余元的文件;
2、本人交易受到严重影响,無力偿還借债利息,被典當行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期間,每次美食論壇,都被典當行的人强行带到法院或他们公司且必须不问原由的签字(他们派人守在法院門外,稍有不從就威胁勒索),如此达成的所谓“调解”;
3、本案現已進入逼迫實行步调,本月20号(下周一)法院就要组织拍賣我的房子,我和我的妈妈即将流离失所。
經咨询律師,黄、刘和典當行在本人融資運動彩券場中,借债過程中,先後實施了“放高利貸、犯警索债、威胁强逼”等一系列违法行為,已涉嫌構成“套路貸”等犯罪,黄、刘、典當行等人居然敢顶风做案、嚣张致极,本人将配合包括法院在内所有辦案单位的盘问造访取证事变。
因房屋拍賣在即,特垂危举報,請立即立案盘问造访以防止扩大损失。
注:以上内容是我個人所想所述书面表示不够清晰,详细望接收此举報立案盘问造访,流水人证物证均能供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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