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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世網综合报导 记者 赵友平】台灣桃園市34岁的男人梁崇铭拿菜刀37刀砍死母亲,手腕横暴、震動社會,一审桃園处所法院依杀戮直系支属罪判無期徒刑,今天(20日)二审改判無罪,當庭開释。左邻右舍忧心:惧怕。
梁崇铭。圖源:香港“结合消息網”
据台灣“中時電子报”“结合消息網”等多家台媒报导,梁崇铭和其母亲同住在中壢區某社區,2018年10月17日晚上6點多,因故和母亲產生冲突,他竟冲進厨房拿菜刀猛砍其母头部、雙臂及身體多处,共狂砍37刀,梁母倒地灭亡,梁又用刀斩首母亲、砍下左腕,最后将头颅從阳台抛至所住小區的中庭。警方请来救火員破門,同時動用辣椒水将梁制伏,送知時,梁仍不竭喊:“砍死她!治療香港腳,”
报导称,梁崇铭坦承案發前2天美牙筆,吸了2级福寿膏“安非他命”,辩称案發時已酒醉,產生甚麼事都不记患了,辩解人也帮腔称他因吸毒、喝酒致使精力耗弱,但梁的姐姐作证称弟弟并没有精力疾病,羁押探視時弟弟也坦言當天没有饮酒。梁男的范姓友人也证称前一晚一珍珠奶茶,块兒吃姜母鸭時,梁男表示一切正常,检方在案發隔日询問時,梁男也能清晰交接本身的用毒史。
一审認為,梁不知對母亲感恩,還用极横暴的方法砍杀生母,很是卑劣,他初中時就常常逃學打斗,成年后還因诈欺、打单入狱,操行欠佳。但梁的两個姐姐都暗示“但愿不要判极刑”。桃園处所粉刺洗面乳,法院合用相干法令中“精力停滞”条目弛刑,判处梁無期徒刑。
台灣高档法院二审時認為,庭审時梁崇铭坦承恶行,称“健忘怎样杀妈妈”。他犯案時因吸毒、药瘾感化造成急性爆發而杀母,在那時已没有辨识能力,以是改判無罪。
台灣高档法院還認為,從如今梁崇铭的身體状态来看,他没有被监护的需要,還讓桃市卫生局将其带回,不消交保。
二审裁决成果出来后,與梁崇铭住在统一小區的邻人说,事發后鬼影幢幢,入夜回家颠末中庭城市“毛毛的”,弒母凶手竟可平安返家,小區内不少老弱妇孺,與他住在同小區使人惧怕。
本地自治里里长吴宏骏也说,法院不应把問题人物丢消除口臭的藥,回小區,讓邻里糊口得“心惊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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