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貸款買房的四种渠道
前些日子,跟几位“好古”的朋友漫谈,發現他们對古代居住生活遍及存在着認识上的误區。比如说,他们都認為古代没有斥地商,市民想住上新房子,日劇dvd專賣店,只能靠自己盖。再比如说,他们還認為古代人少地多,即便是繁華 的大城市,人口密度也不會太高,故此居住不成问题,住房自有率挨近百分之百。最後他们還認為古代没有銀行,人们置業時手头不宽裕,只能找親朋好友拆借,而 無法貸款買房。我對上述看法嗤之以鼻,并一一予以驳斥。
第一,古代其實也有開減肥貼,辟商。古代的斥地商當然不是以股份公司等現代形式顯現,其本能性能却跟現代的斥地商一样,就是賣利巴房子盖好,然後賣给别人。中國历史 上有名的斥地商不少。王莽還没做皇帝的時侯,曾出資一百万贯,在都城買下三十顷地皮,建成一批房子,低价賣给流民居住。唐朝的宰相裴度退休今後,也曾在 洛阳北邙買地建房,低价转讓给朋友和同僚。《太平廣记》里還有位大老板窦乂,用三万铜錢買下十亩洼地,平整今後,建成商铺二十所,用于出租和出售。清朝中 後期,四品以上的京官一旦离职,大多爱好在北京近郊買地,構筑今後再賣出去。清人杨静亭《都門杂咏》有言:“离职归来買地忙,親朋欣庆碧華堂。看他修建看 他賣,多少官居积宦囊。”说的就是满清公務員退休今後转行做斥地商的現象。
第二,古代的住房自有率并不比今天高。仅以宋朝為例,北宋初期開封人口就已达到五十万左右,全数城區除路子和水面,剩下的就是房子,可供斥地的空地寥 寥無几。雍熙二年九月,宋太宗想扩建宫城,發現拆迁的工程量太大,只好取消了扩建计划。而在南宋极盛期間,都城杭州的人口已飙升至一百多万,城區面积却 不到三十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根底上跟今天的北京持平,以至于很多官員都没有住房,只能租赁公房居住。
第三,古代當然没有銀行,但是購房者一样可以貸到房款,出格是在明清两朝,貸款買房或高尿酸怎麼辦,貸款建房简直成了城市居民房款不足時的首要解决法子。
您會问,那時候連銀行都没有,他们找谁貸款呢?
大致有四种渠道:一、找當铺貸款;二、找錢庄貸款;三、找印局貸款;四、自己组织“錢會”,購房者之間互相貸款。
先说當铺這种渠道。
從两汉到民國,當铺一贯存在于中國的大中城市和繁華市镇,購房者缺錢了,可以拎着东西到當铺去,讓人家估個价,然後按估价的百分之七十或更低的比率貸 出錢来,并约好還款日期和利率,克日一到,一手把錢還给當铺,一手把自己的东西拎走。很明顯,這是一种较為原始的抵押貸款形式。
購房者到當铺貸款,抵押品可分两种。一种是首饰、珠寶、古董、字画等動產,一种是房契、地契等不動產凭证。利息一般按月计算,利率则高低不等。五代以前 的利率通常高一些,月利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八。宋朝此後的利率通常低一些,月利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某些期間,政府還對利率設定一個逼迫性的上限,比如在南 宋和明清两代,當铺放款時的月利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三。
需要说明的是,這里所所说的“月利率”,跟現在一样是要算复利的。比方说,您買房缺錢,把老爸收藏的古董從家里偷出来,找當铺做抵押,貸了十万,月利按 百分之三,貸期一年。那麼一年今後,您需要還给當铺多少錢,才能把老爸的古董换回来呢?如果按单利,每一個月利息都是三千块錢,一年今後連本带利是十三万六 千;而如果按复利,第一個月的利息是三千,第二個月的利息就是三千九百,第三個月的利息就是四千一百零七十……就這麼利上加利,最後您得還给當铺十四万两 千五百七十六元。
聪明的朋友會發現,古代 的購房者找當铺貸款的可能性不大。為什麼呢?倒不是因為當铺按复利计息,還款時太吃亏,而是因為找當铺貸款必须拿得出东西作抵押。對于急需貸款的購房者来 说,這門槛太高。第一,他们没房,拿不出不動產凭证;第二,他们家里也不大可能有特别值錢的動產,要不然早变賣了凑成房款了,谁還傻呵呵地去當铺借貸啊。
那麼好,咱们撇開當铺,再说錢庄。
錢庄顯現得晚,按經濟史界的主流说法,像模像样的錢庄到明朝才開始顯現。不過對于購房者来说,錢庄的一大优势就是貸款時可以不用抵押,只要貸款方能找到 力量雄厚兼且信用卓著的担保人就行了。如果貸款方自己信用卓著,可以也许得到錢庄的相信,那麼連担保人都不要,便可以從錢庄貸出錢来。
在明朝後期和有清一代,錢庄遍及大江南北,其主营業務却大致雷同,就是存款、貸款和貨幣兑换。很多錢庄吸收了储户的存款,再把這些資金貸给急需用錢的 人,從中可以赚到一定的差价。那時候錢庄台中當舖,吸储,其首要成果在于保管,而不在于保值,商户到錢庄存錢,常常是没有利息的,即使有,那利率也远远低于錢庄放貸 時的利率。例如清朝光绪年間,上海各大錢庄的存款利率一般在每一個月百分之三左右,而貸款利率每一個月最低百分之七,活期貸款利率则高达每一個月百分之三十。并且那時 的錢庄跟現代銀行一样,吸收存款按单利计息,向外貸抗老面霜,款则按复利计息。假設您找了保人,向錢庄申請十万元的活期貸款,月利按百分之三十计算,那麼包皮過長,一年今後, 您就得還款二十三万。這是很吓人的。
故意思的是,如果您比较有錢,已在清末某家錢庄存了几百万定期存款,那麼万一哪天您想買一套上千万的豪宅,是可以找這家錢庄透支的,而且不用付息。因此可知,嫌贫爱富是金融業與生俱来的毛病,不論是清代錢庄還是現代銀行都不能免俗。
印局是一种高利貸機構,和錢庄一样在明清两代风靡。購房者找印局貸款,同样可以只凭信用,無需抵押。只是還款太麻烦——貸出一笔金錢,每天都得找印局還 錢,直到連本带利還清為止。例如您在正月初一那天向印局貸款十万元,月利率按百分之八,貸期是一個月,那麼從初一到三十,每天您都要到印局還上三千六百 元。所以说,印局的金融產品非常单一,它只經营貸款,不經营存款,而且只經营那种分期等额還款類型的貸款。别的,鉴于印局不能吸储,其資金范畴一定很小, 故此不可能供應大额和长期的貸款品种。從這個角度看,印局并不是古代購房者理減肥食品,想的借貸东西。
最後说说“錢會”。“錢會”风靡于清末和民國,参與者大多是互相熟悉、有血缘關系或地缘關系的贫民。其業務形式非常怪异,需要举個例子才能讲明白。
举例言之。在宣统年間的北京某胡同,居住着小明、小亮、小强、小胖等四户人家,他们住的都是大杂院,都想買一套新居,手头的錢都不够。怎麼辦呢?他们不找當铺貸款,也不找錢庄貸款,更不找印局貸款,而是组成一“錢會”,搞了四届活動,就讓四户人家都買上了新房:
第一年,小亮、小强、小胖三家各掏一万给小明,帮小明買上了支票借錢,新房;
第二年,小明、小亮、小强三家各掏一万给小胖,帮小胖買上了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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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小胖、小明、小亮三家各掏一万给小强,帮小强買上了新房;
第四年,小强、小胖、小明三家各掏一万给小亮,帮小亮買上了新房。
回头算一算,四户人家在四年之内分袂都拿到了三万養生保健,元的無息貸款,而且谁也没有吃亏(前提是期間没有發生通胀或通缩)。這就叫“錢會”。
严格讲,錢會不是一种金融機構,而是一种很有創意的金融互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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